香港个人所得税(薪俸税)制度概述
税制特点:香港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相对简单且高效透明。它采用“属地原则”,只对在香港境内产生的收入征税,不对全球收入征税。
税务年度:香港的税务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纳税范围:薪俸税的征收范围包括薪金、工资、佣金、花红、津贴、股份奖赏、退休金等。但工伤意外赔偿、遣散费、长期服务金及陪审员津贴无需缴税。
强积金:与内地不同,香港没有社保扣除,取而代之的是“强制性公积金”(MPF)。除少数人外,18至未满65岁的在港就业人士都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雇主和雇员双方均需定期供款。
薪俸税的两种计税方式
香港的薪俸税有两种计算方式,纳税人可以选择税款较低的一种进行申报:
累进税率:
计算特点:采用超额累进制税率,税率整体低于内地。
扣除项:可享受免税额和扣除项。
标准税率:
计算特点:税率为固定的15% 。
扣除项:可享受扣除项,但不享受免税额。
主要扣除项和免税额详解
香港的税前扣除和免税额项目繁多,是降低税基、减少税负的关键。
免税额(适用于累进税率计算)
基本免税额:单身13.2万港元;已婚26.4万港元。
子女免税额:每个子女26万港元(出生当年)或13万港元(其他年份)。
供养父母免税额:父母满60岁,上限10万港元;55-59岁,上限5万港元。
单亲免税额:13.2万港元。
伤残免税额:个人伤残7.5万港元;供养伤残人士7.5万港元。
供养兄弟姐妹免税额:3.75万港元。
主要扣除项(两种计税方式均适用)
强制性公积金(MPF)供款:每年上限1.8万港元。
个人进修开支:进修课程、考证费用,上限10万港元。
慈善捐款:捐给认可慈善机构,最高可扣除应评税所得额的35%。
住房贷款利息:供楼利息每年最高可扣10万港元。
老人住宿照顾开支:照顾在香港居住的长辈,上限10万港元。
合资格自愿医保计划保费:每名受保人上限8千港元。
年金保费及强积金自愿性供款:年金类产品及强积金自愿供款项,上限6万港元。
住宅租金扣除:租金部分最高可扣除10万港元。
重要提示
香港的个税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特别是各种扣除项的填写。
本工具仅用于计税方式的比较和简单总览,所有具体的扣除项和最终税额,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网站的计算结果为准。